2009年11月2日星期一

富裕人生的两种途径-內容連載3

一直到二○○七年,我都專注在自己的事情上,跟弟妹們很少聯絡,我們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圈,彼此很少見面。那一年,我領悟到我們家四個小孩都已長大有各自的家庭。我開始關心我弟弟和二位妹妹的財務狀況和健康狀況好不好?我心想,當大家年紀漸長,最後我是不是必須照顧他們,雖然他們從來沒有開口要我提供任何財務援助,但是大家年紀愈來愈大,幸運的話,我們可以健康過活,而且長命百歲。








二○○七年時,我發現妹妹惠美需要進行一次心臟手術。她的冠狀動脈堵塞,需要放入三個支架讓血液流通。幾年前,惠美曾罹患癌症,所以這次動手術很難請領醫療保險理賠,保險公司不願意支付心臟手術的費用。







我並不知道幾年前妹妹罹癌這件事,她從來沒有跟我提起過,當初好像是她在西雅圖的友人協助她度過難關。現在,她必須盡快進行心臟手術,她需要協助。







得知惠美在醫療上的困境後,我相當震驚,這是我們四個小孩中,頭一次有人面臨攸關生死的疾病。我爸媽已經過世好幾年,家父是老煙槍,七十一歲死於肺癌;家母因為心臟病於四十九歲過世。身為家中的長子──也是四個小孩中最有錢的一位──除了當一位關愛弟妹的兄長,我覺得自己有義務要幫忙惠美。主日學總是教導我們要:「好好守護兄弟姊妹。」知道惠美罹癌後,這些話對我有更深的意義。







我花了一點時間檢視惠美的生活,我發現在四個小孩當中,只有她沒有自己的房子。雖然她已經快六十歲了,卻一直租房子住。身為藏傳佛教比丘尼,她沒有足夠的錢買房子,況且她住在洛杉磯,那裡的房價又高得驚人,身為比丘尼,她只有微薄的津貼,自己還兼差支付生活費。







我太太金跟我寄錢給她,幫她支付心臟手術的費用。我們願意跟她分享我們的理財知識,也在亞歷桑那州幫她買了一間公寓。即使惠美不會住在那裡,但至少今後她可以靠那間公寓收取租金,也知道自己擁有一間房子。







惠美二度面臨攸關生死的疾病,這件事讓我停下來問自己一些以往沒問過的問題:如果她沒有錢或保險支付額外的醫療費用怎麼辦?如果她的健康又出現緊急狀況,需要更多錢怎麼辦?當她無法再照顧自己時,會發生什麼事?我要負責嗎?







我的答案顯然是:「是的,我要負責。」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